溫州將啟動二次供水設施改造。近日印發的《溫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設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透露了這一消息。《實施意見》擬解決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改造、移交管理等具體問題,將于本月30日起施行。
目前,我市現存約700多個二次供水泵房,部分老舊高層住宅普遍存在現有二次供水設施不符合規范標準、安全管理不到位、水質存在安全隱患等突出問題。《實施意見》旨在解決城市“最后一公里”飲用水安全保障問題,讓居民放心用水。
二次供水驗收不合格,可不予供水
《實施意見》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面規范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新建二次供水工程應執行國家、省和地方二次供水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落實二次供水工程建設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鼓勵建設單位委托供水企業統一建設。
《實施意見》施行后,已經通過施工圖審查的二次供水建設工程,宜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整改。對于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二次供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供水企業可以不予供水。
將對不規范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改造
對不規范的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實施意見》確定了兩個時間點。一是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不規范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二是在2024年底前,力爭全面完成不規范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
根據《實施意見》,不規范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按照“愿改盡改、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原則,由業委會(暫無業委會的,由社區代為申報)向街道(鄉鎮)提出申請,以街道(鄉鎮)為單位向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提出改造申請,經審核確定后納入改造計劃。納入政府改造計劃的項目應符合如下改造條件:居民住宅(不含商用單身公寓、自建房、消防供水設施);水費全部結清;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基礎資料齊全。
改造內容包括泵房及內部設施(水泵、儲水設備、電氣、自控及儀表、安防系統等)、管道、閥門和水表等。二次供水設施改造資金由政府、居民、供水企業等多方合理分擔。為加快進度,在規定時間內,納入政府改造計劃的項目予以一定比例的資金補助。
《實施意見》鼓勵將二次供水設施(包括既有符合規范的二次供水設施)移交給供水企業統一運維管理。
來源:掌上溫州客戶端